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 计
45.9
45.7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3
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6
39.5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厉行节约,大队减少来人接待的次数和人次。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万元,占13.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55万元,占86.45%。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33万元,下降27.32%,下降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次。2017年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国内公务接待共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68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同级等各级公安机关来我单位开展一系列检查活动、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互查以及专项整治活动等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5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0.6万元,下降34.25%,下降(增长)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执法车辆减少。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车辆正常运转。2017年底,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系方式:0563-860365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