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整改。
4、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5、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6、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以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工作。
7、接受公民报警、求助。加强道路交通和公路治安管理,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8、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9、按照规定足额征收、上交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0、依法实施剧毒化学品运输、临时停车场审批等各行政许可工作,指定特定车辆进入辖区限制通行道路的时间、路线和速度。
11、检查、指导和落实有车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2、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加或减少户。
旌德县交管大队现有编制17名,实有民警12名,另有民警在岗不在编的有18名(编制在公安局),协警57名,离退休人员5名,另有工勤人员8名。下设机构9个,其中办公室、法制室、车管所、宣传中队4个内勤部门;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蔡家桥中队、白地中队5个交通管理执法外勤机构。
三、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后附表)
四、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2.2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82.2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9.70万元,降低31.2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减少和降低,随之收入锐减;二是公共安全支出也减少。主要体现在:正式民警的加值班补贴以及事故值班补贴取消;公务接待费用锐减;汽车购置费取消。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2.2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82.2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9.70万元,降低31.2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非税收入中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减少和降低随之收入也减少;二是罚没款收入上缴省非税局,无法实现对账。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2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9.70万元,降低31.2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非税收入中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减少和降低随之收入也减少;二是罚没款收入上缴省非税局,无法实现对账。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9.70万元,降低31.22%。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也减少,主要体现在:正式民警的加值班补贴以及事故值班补贴取消;公务接待费用锐减;汽车购置费取消等。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68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体现在协警人员增加,随之工资、社保费也增加,二是办公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82.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年初预算为500.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5.08万元,支出决算数位2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民警的社会保障费增加。
-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都没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运行经费29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共有车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没有做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