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73.6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7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4.9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5年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73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各部门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85批次,109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95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2万元,下降1.5%。,下降的原因是通过加强日常细节管理,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联系方式: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系电话0563-8603656。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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