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21.39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3.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7.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局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99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54万元,下降(增长)3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2015年旌德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64批次,147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局本级和26个下属机构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4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1.42万元,下降36.4%。下降的原因是车辆报废减少,未购置公务用车。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旌德县公安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
联系方式:旌德县公安信息网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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