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管大队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5 00:0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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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管大队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巡逻执勤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违法当事人。
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整改。
4、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5、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6、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驾驶人和机动车的年度检验工作。
7、接受公民报警、求助。
8、加强道路交通和公路治安管理,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维护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9、承担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任务。
10、按照规定足额征收、上交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依法实施剧毒化学品运输、临时停车场审批等各行政许可工作,指定特定车辆进入辖区限制通行道路的时间、路线和速度。
12、检查、指导和落实有车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旌德县交管大队现有编制17名,实有民警12名,(不含县局调入人员)协警55名,离退休人员5名。下设机构9个,其中办公室、法制室、车管所、宣传中队4个内勤部门;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蔡家桥中队、白地中队5个交通管理执法外勤机构。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局党委和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围绕“压事故、保畅通、促和谐”为工作中心,坚持开展以预防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0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总计数504.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50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及所聘用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由于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经保密机构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退休金及活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交管大队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