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3260318/201801-00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4 发布日期: 2018-01-24
索引号: 003260318/201801-00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4
发布日期: 2018-01-24
旌德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2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旌德县物价局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的贯彻实施;负责草拟地方价格管理的政策。

(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价格公示制度。

(四)负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负责管理重要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实施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公示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五)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全面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六)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

(七)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动态及趋势,及时反映市场与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组织开展价格政策研究,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

(八)负责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涉纪、涉税物品价格鉴定和交通事故车损物评估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管理估价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培训基层和企业物价人员,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负责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旌德县物价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旌德县物价局

行政

2

旌德县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事业

 

三、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集中力量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稳定市场价格。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8.7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万。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6.2万元,占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占7.5%。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104.3万元 ,占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占8.2%。

(一)“一般公共服务”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04.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94.1万元,物价事务10.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7.6万元,减少92.8%。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9.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10.3%,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及人员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28.7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旌德县物价局2018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