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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4-10
【文字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0 00:00 来源:县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征求市残联及县直相关单位意见,起草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制度内容、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拟定。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

提出到2020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到2025年,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内容

从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工作流程四个方面,明确了对0-14岁具有旌德户籍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三大类提供救助,明确残疾儿童救助的申请、审核、救助、结算工作程序。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供保障机制;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三是强化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