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公共资源配置> 公共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 参考价目录
索引号: 003260588/201908-00444 组配分类: 参考价目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28
索引号: 003260588/201908-00444
组配分类: 参考价目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28
宣城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来源:市政务公开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编制说明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编制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的通知》(皖医保办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现行管理权限,《宣城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以下简称《价格目录》)由市医保局编制成册并挂网公布,本市各县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由所在县市区医保局编制成册并在当地医保局网站挂网公布。《价格目录》仅供医院收费公示和社会各界价费查询参考。

一、《价格目录》套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10号)格式文本编制成册。

二、《价格目录》为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最高价格,市属公立医院可在此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

三、《价格目录》编制主要依据市物价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医改办《关于理顺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通知》(宣价商〔2015〕6号)和市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关于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宣价服〔2018〕5号)等文件规定的现行价格标准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10号)文件项目规定,此与文件不符,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价格目录》所列项目价格执行时间以有关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五、其他未入编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如公立医院病房床位费、按病种收费等按有关文件规定公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