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对野生鱼类的保护。
我县于2009年12月建立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徽水河主干道为核心区十二条支流为实验区的野生鱼类资源保护区,基本含盖我县80%的自然水域。我县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县渔业资源管理的决议》(旌人常[2013]6号),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渔业资源保护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办[2012]108号),以此加强和规范我县自然水域野生鱼类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连续多年出台《关于禁止渔业非法捕捞的通告》,对出现的渔业非法捕捞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进行严厉打击。
二、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鱼行为。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针对渔业非法捕捞行为组建了以渔政执法人员为主的综合农业执法小组,常年开展渔政执法工作,2018年共出动渔政执法活动95次,执法人员310人次,收缴电捕器17台,丝网、地笼132副,立案6件,结案3件,收缴非法渔获物21斤,渔政处罚共0.62万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收缴电捕器8台套,清理河道违规网具39件,非法渔业捕捞案件立案2件。达到处罚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切实维护全县3.3万亩自然水域的渔业资源种群安全和生态平衡。
三、加大河流综合执法力度。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根据本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之际,组织成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渔政、水政及其它农业执法领域进行有效整合,形成河流的综合执法。
四、全面加强河流渔业资源保护。
今年开春以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及时下发《关于禁止渔业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沿河道和重点水域及人口集中区域进行宣传和张贴。共张贴通告200余份,散发相关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后期将结合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媒介,加强禁渔宣传。与农业部开展的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科普保护宣传月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护渔禁渔意识,形成社会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信息和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重励。
我县建立了渔业非法捕捞案件110举报系统,县公安与渔政执法人员保持高度协调和配合能力,及时有效打击了渔业非法捕捞行为。后期将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以有效推进全民参与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答复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4月25日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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