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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09-0023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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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09-26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6 00:00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春妹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修建兴隆镇光荣村麟溪河通行桥”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你提的“修建兴隆镇光荣村麟溪河通行桥”属于新建桥梁,据初步测算需125万元,且目前也无公路与拟建桥梁相连接。目前,上级交通部门没有相关的项目和政策。根据《公路法》第八条及《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条等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明确相应的人员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以及村道管理工作。新建该桥的责任主体为当地人民政府。如果兴隆镇和光荣村筹集了建设资金,确实需要修建此桥,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我局愿意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并积极向上级交通部门去争取资金补助。

感谢给我们提出宝贵建议。

 

答复单位: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