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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09-002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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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09-26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6 00:00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德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祥云村路基拓宽资金不足的问题”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村在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县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路基工程要求,对原有的村村通道路进行了拓宽,其中包括兴白路祥云段新开路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确保了我县 “畅通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条 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明确相应的人员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以及村道管理工作。第三款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

目前,上级交通部门还没有相关的资金补助来源,但我局可以积极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相关的资金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考虑,暂时不能满足你们的要求。请谅解。

感谢给我们提出宝贵建议。

答复单位: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