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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08-0045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28
索引号: 003260588/201908-0045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08-28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汤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粮库处理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县粮库座落在9个镇政府所在地和9个行政村,属于国有资产,由旌德县粮食企业资产管理中心代管。该资产管理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为了解决粮食企业改制遗留下来的部分人员问题,他们是以资产换保障。现在大部分粮库以租代管和代维护。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改委40号令)第二章第七条:因重大项目建设或涉及粮食流通格局优化调整,确需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改变其用途的,组织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行为的单位应当事先经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同意逐级报告至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功能不降、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统筹协调重建。

因此,粮食企业资产管理中心只有保管和使用权。对于分布在镇、村的各粮点,现已基本外租,如租户到期,镇、村有好的经济发展项目,我们将优先租赁给镇、村,为振兴乡村经济搞好服务。

 

 

答复单位: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

2019年6月28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