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修订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强化清单执行应用,对照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以及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2018年动态调整等情况,县编办牵头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旌德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和《旌德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予以公布。涉及事项增减、名称变更、依据调整、流程优化等调整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调整完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和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要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修订本目录公布后,《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旌德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旌政〔2017〕139号)即行废止。
附件:1、旌德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
2、旌德县乡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3.旌德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
3、2018年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调整事项清单目录
2018年12月27日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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