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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804-00038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李志刚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组干〔2018〕7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0
索引号: 003260588/201804-00038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李志刚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组干〔2018〕7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0
关于李志刚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党组:

县委研究决定,提名:

李志刚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督学;

范丹丹同志任县司法局白地司法所所长;

方家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上市办公室)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

袁伟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主任职务;

何祥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红明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璟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婷同志任旌阳镇副主任科员;

韩涛同志任旌阳镇副主任科员;

免去杨帆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翀同志的县司法局白地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源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升华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飞同志的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旌德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