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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11-00034 组配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成立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19〕19号
生成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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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成立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19〕19号
生成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11-05
关于成立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00:0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各镇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明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解  浩(县政府办主任)

江  雅(县医保局局长)

王光武(县税务局局长)

俞小宁(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四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方葆玖(县教体局局长)

王  斌(县公安局政委)

周晓东(县民政局局长)

严丽珍(县卫健委主任)

周成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晨光(县扶贫局局长)

李高峰(旌阳镇镇长)

徐连喜(版书镇党委书记)

潘智星(俞村镇镇长)

叶裕赟(云乐镇镇长)

傅世恩(蔡家桥镇镇长)

贺懿华(三溪镇镇长)

谭守正(兴隆镇镇长)

骆思慧(孙村镇镇长)

王书华(庙首镇镇长)

朱  远(白地镇党委书记、镇长)

黄素芳(县医保局副局长)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素芳、周晓军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

二、各镇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医保局牵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宣传以及政策解释,协调处理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县税务局负责票据使用和票款申报入库等管理培训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按时足额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本辖区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督查指导各村参保缴费、政策宣传、信息录入。

(五)县民政局提供低保、孤儿、特困供养、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名单。由县医保局负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信息录入。

(六)县扶贫局负责提供2015年底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人员名单。由县医保局负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信息录入。

(七)县卫健委负责计生特扶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向县财政局申请参保资金,落实个人缴费部分,并提供人员名单给各镇人民政府进行信息录入。

(八)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向县财政局申请参保资金,落实个人缴费部分,并提供人员名单给各镇人民政府进行信息录入。

(九)县教体局负责通知督促学生在所在镇(村)、社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十)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户籍人口数。

(十一)县民生办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十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