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加强的职责:
1、加强开发区范围内经济运行监测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2、加强开发区范围内文明创建、园容园貌等方面工作。
3、协助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的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群团工作。
3、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经济运行监测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园容园貌等方面工作;
6、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徽省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
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反馈情况,定期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协调开发区内各部门的工作。
2、负责起草党工委、管委会各类文件,负责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开发区的人事、统战、群团、文明创建等工作。
4、负责文书、文件、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送、分转、督办、核稿、缮印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的妥善保管与使用,负责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5、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分布、反馈工作。
6、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安排、上级领导来区视察、日常来宾接待活动安排,协助开发区各部门处理来宾接待工作,负责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横向联络工作。
7、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9、负责机关事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和管理。
10、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工作。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1、负责编制和上报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对外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外来投资项目目录。
2、负责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工作。
3、负责开发区的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5、组织协调开发区各部门解决入园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区各类招商活动、招商网络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开发区招商项目库,编制招商项目册和宣传资料,汇总报送开发区招商引资情况,定期发布开发区招商信息。
7、负责与委托招商代理的联络与管理工作。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设管理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
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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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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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负责开发区内建设项目、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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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监督检查开发区内的规划、建设、房地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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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相关部门对竣工企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方面进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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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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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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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协助协调劳动用工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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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内环境卫生及园容园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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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开发区内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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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开发区内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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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上访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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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入园企业做好工人的培训及招工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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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傅世恩
联系方式: 0563—8602816
邮政编码:242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旌德县篁嘉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