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009-00063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9-23 15:0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0911

 

 

 

旌德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皖扶组〔202017号)和全省“消费扶贫月”推进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扎实开展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安徽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百企参与 你我同行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三、活动时间

202091日至20209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县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严把认定原则、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全面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并加强管理,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着力打响旌德扶贫产品品牌。各镇认定扶贫产品不少于10个。(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办法,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要积极落实优质点位,并对智能专柜给予免费铺设。9月底前启动试点运营一批,年底前完成铺设任务。(县扶贫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文旅、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交运局、工商联各镇)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主要有:

1.“扶贫832平台扶贫832平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设和运营的集交易、服务、监管功能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各镇、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扶贫832平台。(县供销社、县扶贫局各镇)

2.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销售。要鼓励支持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对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建设项目积极给予立项支持。要积极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运营我县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要完成建设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局)

3.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结合本地扶贫电商等相关产业政策,对建设消费扶贫企业馆主体给予支持。9月底前,要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局)

(四)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等经营场所,通过本地电商小程序、APP平台开设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完善本地电商直销平台建设加大平台宣传展示和销售大力推进建设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融合专区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开展扶贫产品场外促销活动10月底前,投入运营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扶贫局)

(五)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要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第四方平台,为扶贫产品生产者提供产品展示、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为扶贫产品购买者提供商品介绍、购买渠道等服务,为扶贫产品第三方销售者提供产品推荐、数据统计等服务,畅通扶贫产品产供销各环节。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行动第四方服务平台,9月底前入驻13。(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各镇)

(六)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大力推进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供应、销售、售后等服务工作。930日前,各预算单位要完成年度采购计划。(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及县直“双包”单位、各镇)

(七)纵深推进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户农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930日前,各镇要逐村逐户逐项摸排贫困户和边缘户特别是受灾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产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

(八)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公交车、客运班车、高铁站、城区道路大屏幕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县交运局、县铁路建管中心、县城管局、县扶贫局、各镇)

(九)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9月份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局、各镇)

(十)组织开展“十二个一集中采购活动。县发改委组织开发区,县总工会组织机关单位,科技商务经信局组织超市和电商企业,县财政局组织国企和金融机构,工商联组织民企,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县卫健委组织医院,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龙头企业,县文旅局组织景点,县民政局组织社团全面动员采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各镇)

(十一)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九月下旬,开展旌德县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组织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参加安徽省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和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扶贫产品,助力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打造优势品牌,拓展销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各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是实施我县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主要负责人要从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消费扶贫工作情况

(二)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文旅局、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城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铁路建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经办人为联络员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局分管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附件1

(三)全面有序推进。各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县消费扶贫工作小组实行调度各镇和各成员单位每下午下班前将进展情况报至旌德县消费扶贫工作群(附件2)。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以简报等对消费扶贫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在消费扶贫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相关工作总结,108日前报送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