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6259/202005-00059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1 10:3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徽旌德通用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主动回应】安徽旌德通用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内容概述 |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拟在旌德县白地镇洋川村实施安徽旌德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对“安徽旌德通用机场工程”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旌德通用机场工程;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选址:旌德县白地镇洋川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个A2类通用机场,新建一条跑道,配套规划停机坪、机库、航管、通信、工作用房及公用设施等通用机场主要设施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航空护林、灾情防护、医疗救援、交通运输、飞行培训、旅游观光等飞行活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江申贵;
联系电话:15212730591;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邮箱:8574608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附件:公参意见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