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旌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5:43 来源: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字体大小:

旌自然资规挂字〔 2021〕1号

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编号为2021-12号、2021-13号、2021-14号、2021-1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参考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1-12

旌德县旌阳镇城西路以西

3941.35

工业

1.0

40

≤15%

50

40

71

2021-13

旌德县版书镇江坑村旌凤路

7033

工业

1.0

40

≤15%

50

60

120

2021-14

旌德县旌阳镇篁嘉园区

10512.23

工业

1.0

40

≤15%

50

100

190

2021-15

旌德县旌阳镇新桥园区

4591.4

工业

1.0

40

≤15%

50

50

83

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出让文件,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 电话申请。

四、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8日。

公开挂牌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15:30时。

挂牌出让申请和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下午17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30。

挂牌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六、其他公告事项

1、以上宗地单独出让,具体规划要求分别详见规设字〔2021〕

13号规划设计条件、规设字〔2021〕14号规划设计条件、规设字〔2021〕15号规划设计条件和规设字〔2021〕16号规划设计条件。

2、以上宗地按现状出让,场地平整、管网建设及附着物拆除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5、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6、地块具体信息详见竞买文件。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本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 IE7、IE8、IE9、IE11 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三份)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 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收款人: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

 号:934005010003217689

八、联系方式

1、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赵先生 0563-2265273。

2、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0563-8601930。

3、公告网址:http://www.ahjd.gov.cn/、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九、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