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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1 11:43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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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就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相关工作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社会组织的名称有明显的特征,即使用类似于“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校(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后缀的,有的甚至没有具体社会组织名称,但从事类似社会组织活动。

二、打击整治重点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6.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法

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或相关线索等。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拨打旌德县民政局电话8603492、8603493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投诉举报提倡实名,民政部门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旌德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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