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 充当司法掮客。
七、整治公安系统受立案、接警不及时、不规范,侦查权滥用,重案轻处。
八、整治法院系统诉讼费退费不及时。
九、整治检察系统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十、整治司法行政系统“司法黄牛”“虚假鉴定”,公证程序不规范、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
旌德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反映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行政机关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安徽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对宣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旌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0563-2618308
每日受理电话时段:8:00-20:00
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004号邮政信箱
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旌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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