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我县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收视环境,3月3日,县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内的电子商品销售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经营户4家,向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在检查中,发现一商户非法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经营户进行了口头告诫并依法没收非法卫星地面设备3套。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打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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