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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5:49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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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12月25日)


今年以来,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切实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帮扶措施,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按照“1+2+N+1”扶贫工作框架图,以特色、市场、规范、共享、公益“五条路”,精准实施产业扶贫。现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办函[2020]974号)文件要求,对旌德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投入情况

(一)项目管理

我县到村到户项目因村因户施策,严格按照省厅三大提升行动要求,围绕名优果蔬、中药材、优质水产、畜禽、茶叶、灵芝等产业精准谋划,到村到户项目产业均不属于本地负面清单产业。

一是早谋划,2019年底就协助指导贫困村申报2020年项目;二是严审核,邀请财政局、扶贫局、林业局、文旅委及农业、畜牧、水产等专家,组成评审组,把好入库第一关;三是促实施,对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的项目,及时安排项目资金,督促实施单位按项目要求实施到位;四是重验收,实施完成的项目,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局进行验收,对于负面清单和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

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2020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精神,制定了《关于上报具备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标准条件贫困户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78号),重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户摸排,精准界定具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标注了具有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815户。不属于具备条件贫困户范围的,2020年没有安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一是在“1+2+N+1”体系下,制定并印发了《旌德县农业特色产业扶贫2020年工作要点》(旌农办〔2020〕54号),对于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生产以及高风险、高污染、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纳入项目范围,同时明确提出因户施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务工就业项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入股分红项目;二是严格按照皖农办函〔2019〕1111号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旌扶组〔2020〕7号),规定每户到户项目直接奖补3000元/年的上限,三是将2020年度到户项目申报范围、奖补政策在县政务信息网公示,引导具备条件贫困户结合实际实施6大类24个小类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着力推进产业扶贫。

鼓励实施疫情后“短平快”项目。印发《旌德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3号)、《旌德县2020年抗疫情促生产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2号)《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通知的补充通知》(旌扶组〔2020〕17号),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因时因地、因户因人谋划发展1-2个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等当年能增收见效的“短平快”项目,积极主动地发展生产、实现增收。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尽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全县共有1469户次贫困户实施了特色种养业,发放财政奖补扶持资金214.5万元,比2019年的108.2万元增加106.77万元,增加了93.6%,其中714户实施到户奖补项目1161个,发放财政奖补资金160.2485万元,户均1.63个,超过1.5个;全县完成自种自养达标贫困户570户,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300户自种自养目标任务的190%。

因地制宜指导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旌德县位于黄山深处,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典型的山区小县,全县8个贫困村更是受限制于自然环境和交通环境,发展产业成本比其他区域要高,产业扶贫压力极大。为此,我局主要是指导贫困村结合自身优势找准产业路子,不盲目跟风,同时,积极支持建立产业扶贫园区,真正做到“村有当家产业”,实现特色发展之路。如三峰村是离县城最远的一个村,但是靠近黄山,我们就指导发展旅游业,引进安徽悠然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利用贫困村的鲤糖水库,成立悠然谷旅游度假中心;白沙村虽然有很好的山场资源,但因是旌德县的主要水源地,不能发展畜禽养殖业,也不能发展工业,指导发展无污染的香榧和水果,真正的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仕川村有传统农耕底蕴,发展木榨油、土特产等农产品加工;双河村靠近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安徽飞鸿大雁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禽养殖,休闲农业;江村村一直捧着金饭碗,旅游资源丰富,但是旅游内容单一,缺乏特色,我们指导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利用废弃的老供销社房屋,发展民宿青年旅社,以此为载体,拓展江村旅游精品民宿,打造休闲娱乐垂钓场所,吸引中高档游客住江村;通过摸底了解到江村现有闲置老屋53幢,均分布在村内各个景点周边,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我们通过引进有市场、有运作经验的大公司,购买老民居,通过入股、租赁、合作开发等方式,共同发展,在百姓得实惠、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企业得利润的同时,改善了交通,加强了村基础建设。

2016-2020年共安排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506.22万元(其中2020年275万元),因地制宜支持8个贫困村建立产业扶贫园区。

“双向奖补”激励“四带一自”扶贫。出台了《关于印发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四带一自”达标经营主体奖补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34号),安排资金42.58万元对四带一自达标贫困户和带贫经营主体进行多方式奖补,引导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标注贫困户实施四带项目,如对自种自养贫困户进行每户300-400元的奖补;经营主体保险费按照带贫情况实行400-10000元的阶梯式补贴,出台了《关于旌德县“四带一自”带贫达标经营主体及“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奖补申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70号),主体带贫达标实行300-400元/户奖补,鼓励贫困村产业扶贫园区主体带贫积极性,对其带贫加大奖补力度,同时对于带贫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的“三品一标”、商标、标准等进行奖补。发放22.58万元四带一自奖补资金,惠及744户贫困户,经营主体奖补资金。通过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和订单销售等模式带动贫困户346户,超过省厅下达的300任务数115%。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项目覆盖户数714户(去重后),项目覆盖率达87.6%,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640户任务数,并完成省大数据平台数据录入工作。

(二)项目资金投入

2020年,我县严格按照三大行动意见要求为贫困村、贫困户实施项目。8个贫困村实施特色农业扶贫项目6个275万元,重点扶持贫困村产业扶贫园区建设,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县扶贫领导开发小组分别以“旌扶组〔2019〕25号”、“旌扶组〔2020〕1、4、5、11、24号”共下达农业农村水利局到户产业项目资金227万元,到村项目275万元,“四带一自”达标奖补资金42.58万元,技术培训15万元。

二、过程情况 

(一)工作推进

我局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到村、到户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核实验收、达标认定、政务公开及时。

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旌扶组〔2020〕7号)出台后,各镇立即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程序启动项目实施工作,5月底前完成了第一批贫困户申请、村评议、村公示、村申报和乡镇审核工作。

做好项目评估镇级初验。各镇对贫困户申报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及效益进行现场评估初验。该项工作按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进展情况及时验收,各乡镇共上报3批次全部验收完成,上报了验收表。

加强项目核查三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联合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各镇申报的项目,及时进行现场抽查,抽查比例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规定不低于10%。主要一是核查抽查的贫困户所在村贫困户产业申报情况,帮扶责任人是否签字;村级是否开展评议、是否公示等程序;二是现场抽查贫困户发展的产业项目与申报的是否一致等,验收表由全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交所在镇扶贫办核实、分管镇长签字、盖镇政府公章后交农水局,下发验收通过函到乡镇。

严格资金拨付。按照实施一批,验收一批要求,全县10个乡镇有1469户次贫困户发展的到户产业项目经评估验收合格,已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到户产业项目资金209.4万元。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扶持政策严格按文件要求的程序和时间节点按期完成。

达标认定。严格按照皖农办函〔2019〕1111号要求,下发了《关于旌德县“四带一自”带贫达标经营主体及“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奖补申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70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第三批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和贫困户“四带一自”达标验收奖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71号)安排各镇对四带一自达标贫困户和经营主体进行了达标认定。全县有774户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通过达标认定,发放达标贫困户奖补资金22.58万元、经营主体四带一自奖补10.38万元,保险费奖补45313.87万元。

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填报统计报表。我县高度重视信息有效性,所有扶贫工作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均在省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上报。及时召开乡镇农业产业扶贫具体经办人和产业扶贫指导员培训会,指导村级及时正确填报产业扶贫信息,认真审核、纠正村级报送的错误信息,及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录入。

(二)指导服务。

我县建立了三级产业发展指导制度,2018年就印发了《旌德县农委关于成立农业产业扶贫专家组的通知》(旌农办〔2018〕 25号)文件,成立了5个产业扶贫专家组,分别到所联系乡镇开展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及时指导、服务和培训等工作。根据贫困户技术需求,产业扶贫专家组指导和联合乡镇农技站有针对性的开展方式多样的培训,2020年全县已分别举办培训班31场,参训贫困户1396人次,其中自种自养达标贫困户791人次,发放培训误工奖补7.91万元。圆满完成了自种自养贫困户轮训一遍目标任务。

印发了《关于印发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农办[2018] 173号),8个贫困村均建立了产业指导员制度,有9名产业指导员经常性深入贫困户,宣传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主动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帮助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解决和协调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积极开展到户产业项目效益评估验收等工作。5月11日邀请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对全县8个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指导员和10个镇的技术指导员共计119人进行了进行了茶叶、蔬菜等产业生产技术培训,6月17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县委党校邀请农水局扶贫办主任对全县扶贫干部、指导员进行了培训。

三、产出情况

(一)园区带动

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完善<宣城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宣农办〔2019〕42号)文件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旌农办〔2019〕111号),经贫困村申报、乡镇推荐、县镇村三级现场核查并经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8个贫困村园区均达到宣城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建设标准,8个贫困村园区项目折股量化带动贫困户229户,占贫困村总户数的100%,园区为集体带来分红和租金总额(预估)138.43万元,带动务工96户,每个园区给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了2万元。

(二)主体带动

一是明确“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目标任务。省下达任务全县8个贫困村每村建立一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每个园区给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少于2万元,8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全部达标,其中发展“一村一品”任务数2个;具备特色产业条件的贫困户800户,项目覆盖户数640户,自种自养户数340户,主体带动贫困户任务数300户。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关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的意见》(旌农办〔2017〕115号)、《旌德县2018年四带一自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工作奖励办法》(旌农办〔2018〕99号)和《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管理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40号)文件,将省级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在晋级申报、项目申报、助保贷等工作中将带动贫困户情况作为前置硬性条件,对在扶贫工作中带动效应明显的主体,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优先进行示范评定、优先安排助保贷业务、优先推荐申报晋级。印发了《关于印发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四带一自”达标经营主体奖补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34号),出台了具体的奖补政策,印发《旌德县2020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奖补政策》1000份,推动“四带一自”民生工程实施。三是认真组织实施。举办了2期产业扶贫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农业产业扶贫具体经办人员和农水站长进行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双向奖补政策落实业务培训。全县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和订单销售等模式带动贫困户346户,完成省厅下达的300任务数的115.7%。四是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我县现有7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均与贫困村签订了帮扶协议,8个贫困村均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主体,并与贫困村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签订收购协议,确保“一村一品”贫困村农产品有稳定销路。带贫主体与被带动的贫困户均有务工就业、入股分红、订单收购其中的一种,并以此作为落实《关于印发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四带一自”达标经营主体奖补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34号)扶持政策的依据,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三)自种自养

我局牢固树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理念,始终注重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

一是严格按照皖农办函〔2019〕1111号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旌扶组〔2020〕7号),引导具备条件贫困户结合实际实施6大类24个小类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实行400-3000元/年的奖补上下限,发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着力推进产业扶贫。二是鼓励实施疫情后“短平快”项目。印发《旌德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3号)、《旌德县2020年抗疫情促生产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2号)和《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旌扶组〔2020〕17号),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因时因地、因户因人谋划发展1-2个畜禽养殖、蔬菜种植等当年能增收见效的“短平快”项目,积极主动地发展生产、实现增收。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尽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全县共有1469户次贫困户实施了特色种养业项目,发放扶持资金214.5万元,比2019年的108.2万元增加106.3万元,增加了93.6%。

全县完成自种自养达标贫困户570户,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340自种自养目标任务的167.6%.

四、效果情况

(一)经济效益

一是出台自种自养扶持政策。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旌德县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旌扶组〔2020〕7号)文件,扶持具备条件贫困户结合实际实施6大类24个小类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全县共有570户贫困户实施了特色种养业项目,产业项目全部达标并认定。二是制定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双向奖补)扶持政策。严格按照三大行动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印发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四带一自”达标经营主体奖补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34号)、《关于旌德县“四带一自”带贫达标经营主体及“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奖补申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70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第三批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和贫困户“四带一自”达标验收奖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71号),全县81 个经营主体,其中57个龙头企业、8个合作社17个家庭农场大户通过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和订单销售等模式带动贫困户346户,农业务工项目、入股分红项目产业全部达标。该项数据全部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三是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8个贫困村均按照《关于完善<宣城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宣农办〔2019〕4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旌德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旌农办〔2019〕111号)文件建立了扶贫园区。每个园区给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2万元。

(二)社会效益

贫困村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2020年,共实施到村农业产业扶贫项目6个资金275万元。贫困村“一村一品”专业村达2个、产业专业村达6个,“一村一品”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均达到3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一村一品”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月10日,全县8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已经上交贫困村集体经济带来租金和分红达51.39万元。

附佐证材料:8个贫困村部分收入证明及贫困村扶贫园区部分项目协议

五、特色亮点工作

(一)农业特色保险

印发《关于印发旌德县特色种养业“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综合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104号),将自种自养贫困户和带贫经营主体带贫特色产业纳入保险并有效落实。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旌德支公司签订了《旌德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综合保险协议》。一是对2020年自种自养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符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的蔬菜、畜禽、渔业、茶叶、水果、中药材、林业等产业,实行10000元/户的保障,保险费4.18万元由农业农村水利局全额奖补支付。对2020年实施自种自养的贫困户继续按照保险金额10000元的2021年度保险费76010元实行全额奖补。2020年因为受到洪灾影响较大的27户贫困户赔付资金2.6万元。二是将带贫主体的带贫特色产业纳入保险并有效落实。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旌德支公司签订了《旌德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综合保险协议》,对带贫经营主体带贫产业的保险费实行奖补,2020年度经营主体奖补保险费奖补45313.87元。今年7月旌德受到洪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旌德支公司赔付格瑞菊花等经营主体14.7万元。

(二)疫情灾情应对

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皖农办函〔2020〕114号、皖农办函〔2020〕265号和皖农办函〔2020〕884号文件精神,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应对疫情灾情,促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和灾后生产恢复。

1、及时帮助带贫主体较快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率100%;

2、开展疫情对产业扶贫影响风险评估并制定有关应对预案或措施。上报县扶贫领导开发小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产业扶贫工作的报告》(旌农水办〔2020〕13号 ),提出产业扶贫、经营主体复工复产相关预案和措施建议,及时下发《旌德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3号 )文件,指导各镇做好产业扶贫工作和经营主体复工复产。

3、建立了扶贫产业信息监测发布机制和带贫主体风险监测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立了扶贫产业信息监测发布机制,要求各镇每周上报相关信息,严格上报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发布和传播。

4、建立带贫主体风险监测机制。县财政局、扶贫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风险防控的通知》(财农﹝2019﹞69号)从资产账务管理、精准选好项目、精心选好实施主体、扎实开展评估论证、建立项目预警机制、强化工作指导、规范议事机制等7个方面,建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风险防控监测机制。4月9日下发了《关于产业发展项目风险防控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74号)文件,安排相关镇对所辖贫困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调查,要求对本镇贫困村所有产业扶贫项目是否存在风险进行调查,对于存在风险的项目作出防控预案,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真正发挥产业扶贫项目的带贫作用。

5、有效应对疫情、灾情。

(1)应对疫情:下发《关于成立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旌农水办〔2020〕33号),统筹指导疫情期间产业扶贫工作。出台相应的措施文件,指导做好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和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受到省委复工复产督查组的肯定。

(2)应对灾情:一是召开紧急会议,研判部署防范工作。5日下午5时,县农水局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等中层以上干部在县农水局视频分会场,参加全省和全市水利部门召开的防汛抗洪紧急会议,会后,全县所有农技指导员全部对接联系户,做好生产自救等相关指导。局纪检组和作风办随时开展到岗和值班情况抽查,确保防汛纪律执行到位。二是快速拟定措施,全面做好应对动员。5日晚,组织县农水局有关专家快速拟定了“洪灾后水稻等农作物生产补救措施”、“洪灾后茶叶生产补救措施”、“水淹后农业机械补救技术措施”、“洪灾后畜禽疫病防控措施”、“渔业洪灾后生产补救措施”等技术方案材料,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农水局微信群、农技推广群、县农水局政务公开服务平台、电话短信提醒、县电视台新媒体、旌德气象短信平台等渠道和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提醒广大农户、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高度重视此次暴雨洪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切实做好暴雨洪灾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抓好防范技术措施的落实,千方百计将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确定重点领域,分片包干一线指导。从2日和5日上午起就由县农水局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带队,靠前指挥,分片包干。四是进村入户指导。从2日起,县农水局就组织全县110名农技人员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深入联系的乡镇、村,联系的科技示范户、产业扶贫户等生产一线,查苗情、查灾情,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水稻、玉米、茶叶、经果、花卉、大棚蔬菜等在田在地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做好防范应对措施,特别提醒和指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对象抓好防范应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110名农技人员下乡田间指导服务13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1600余份。除此,县农监、农机部门等按职责做好粮油、猪肉、菜篮子上市农产品的质量监测检查、农资投入品检查、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防止暴雨洪涝灾害天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由于应对有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灾后生产恢复较好。


(三)到村项目投入力度

我县是非重点县,脱贫攻坚以来,8个贫困村到村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均超过20万元,仅2018-2020年度扶持8个贫困村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扶贫资金就达到1506.21万元,其中仅2019年度安排8个贫困村12个项目390万元,每个贫困村投入资金达30万元以上,均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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