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旌德县司法局按照省厅、市局和县民生办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要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府责任,加强办案力度,深化便民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评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
2020年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任务数为190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22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8%,办结案件201件,结案率为90.5%;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600余件。
我县共计划安排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经费27.5万元,实际投入28.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投入18万元,县财政配套投入10.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3%;已使用经费28.4万元,其中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等直接费用20.24万元,宣传培训等8.1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案件补贴占比为71.26%。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宣城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得分标准(满分100分),结合考核标准自行自评,自评分100分。
(一)项目立项(满分6分,自评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自评4分)
1.1经自查,旌德县司法局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2分,自评2分)
2.1本年度旌德县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为190件,全年共完成222件。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绩效目标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款项拨付中央及省级18万元,同级财政10.4万元,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和资金量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满分4分,自评4分)
3、财政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4分)
3.1本年度,财政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3%。
(三)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满分12分,自评12分)
4、窗口建设(4分,自评4分)
4.1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在旌德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司法局窗口,交通便利。
4.2服务窗口设有咨询接待区、受理登记区、等待区等。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扫描仪设施齐全,窗口建设符合要求。
5、对外公布的法律服务热线(满分4分,自评4分)
5.1“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有专人接听,值班律师负责解答咨询。按照宣城市司法局相关规定,每天对电话线路情况进行检查、故障排查。
6、工作站、联系点(满分4分,自评4分)
6.1旌德县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8个村、居全部成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依托工、青、妇、残等部门成立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6.2各工作站均有独立办公区域并挂牌,旌德县司法局对各律师事务所工作站、乡镇工作站均开展检查培训活动。
(四)信息化应用(满分15分,自评分15分)
7、咨询应用(满分4分,自评分4分)
7.1旌德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登记及时准确,安排值班律师、工作人员及时记录咨询内容并录入系统。
8、案件应用(满分7分,自评分7分)
8.1信息系统内案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与实际案件流程同步。
8.2案件附件(申请环节、结案环节)按规定及时上传。
9、网络大厅运用(满分2分,自评分2分)
9.1安徽法律服务网正常运行及时受理线上咨询、申请。
9.2服务大厅正常运行并及时接收处理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投诉。
10、司法行政专网网站应用(满分2分,自评分2分)
10.1司法行政专网法律援助栏及时上报各类活动信息。
(五)刑事法援(10分)
11、刑事案件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1.1 2020年法院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共40件,占同期法院刑事案件的60%。达到35%的要求。
12、联席会议制度(满分2分,自评分2分)
12.1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刑事联席会议。
13、看守所、法院工作站(满分5分,自评分5分)
13.1 在公安看守所、法院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在检察院、看守所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进行值班。
(六)其他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4、队伍建设(满分1分,自评分1分)
14.1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有4名工作人员,2名为注册法律援助律师,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
15、宣传培训(满分3分,自评分3分)
15.1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民生工程标识推广活动,通过各大节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知晓率。
16、案例信息报送(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6.1积极报送优秀案例,一篇入选司法部案例库,每月按时报送月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案件进度(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7、办案数量(满分3分,自评3分)
17.1本年度共受理案件222件,完成民生工程目标数190件的116%。
18、结案率(满分3分,自评分3分)
18.1本年度结案数201件,占总案件的90.5%,达到要求的75%。
(八)、案件结构(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9、结构比重(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9.1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结案率达到要求,律师办理案件占已结案件的74%,达到要求的60%。
(九)优秀案例(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0、优秀案件(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0.1积极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按要求打分评选。
20.2积极向市局报送优秀案例。
(十)案件质量(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21、同行评估(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1.1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活动。
22、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2.1有专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年度、类别存放档案。
22.2制定专门档案管理制度。
22.3案卷结案数与归档数一致,案卷整理规范材料齐全
23、案件监督(满分3分,自评3分)
23.1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民事案件做到回访率100%,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
24、投诉处理(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4.1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法律援助网站上公示投诉地址、电话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并建立投诉查处机制。
(十一)、资金监管(满分8分,自评分8分)
25、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分4分)法律援25.1本年度援助助经费全年共支出28.4,支出率达100%。办案补贴共支出20.4,占援助经费支出总额的71.8,达到要求的70%。
26、财务监控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分4分)
26.1法律援助经费实行单列科目。
26.2建立了法律援助财务台账。
26.3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26.4积极开展经费专项检查。
(十二)、项目效益(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7、社会效益(满分3分,自评分3分)
27.1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做到了应援尽援,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宽至低收入人群,在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作用显现明显,得到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社会满意度较好。
28、可持续影响(满分2分,自评分2分)
28.1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工作,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参与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
(十三)、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认可(满分5分,自评分5分)
29、党委政府肯定(满分2分,自评分2分)
30、社会满意度(满分3分,自评分3分)
30.1通过电话回访形式同,开展满意度调查,受援对像均表示满意,达到了要求的90%。
旌德县司法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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