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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三十九)

发布时间:2020-10-30 14:35 来源: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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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将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一次性授权4个巡察组,对18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0月底至2021年1月上旬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看守所、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县政府办(县外事办)

举报电话:17756398871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委党校

举报电话:17756398872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委办(县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委改革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

举报电话:17756364043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回头看”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台)、县国投公司、县工投公司

举报电话:18792297415

统一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dxwxcb@163.com;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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