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自然资规告字[ 2020]2号
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为2020-6号、202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参考价万元 |
备注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0-6 |
旌德县旌阳镇新桥社区,徽水河以北。 |
10625 |
商服 |
≤ 1.2 |
≤40﹪ |
≥10﹪ |
40年 |
2000 |
9045.13 |
|
2020-7 |
旌德县旌阳镇新桥社区,徽水河以北。 |
14960 |
商服 |
≤ 1.2 |
≤40﹪ |
≥10﹪ |
40年 |
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合同定金(不计息)。
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出让方式:
1、2020-6号、2020-7号两宗地块(含建筑物)整体出让。
2、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少于2人的直接转入挂牌,挂牌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15时。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0年7月14日15:00时。
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16:00时。
挂牌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4日。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5:00时。
挂牌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
挂牌、拍卖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七、其他公告事项
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设〔2020〕5号、规设〔2020〕6号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为准。
2、2020-6号地块、2020-7号地块为保留建筑物出让,土地按现状条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该两宗地块土地拍卖含建筑物价格,竞得人对地价和房价一并竞价。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2020-6号、2020-7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5、出让地块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本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 IE7、IE8、IE9、IE11 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邮储银行(旌德县分行)
帐 号:100251805520010001
开 户 行:农行旌德县支行
账 号:12274001040000132
开户行:工行旌德支行
账 号:1317097029200051002
开 户 行: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20000108659210300000018
九、联系方式
1、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电话:马学军、赵永富 0563-2265273。
2、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0563-8601930。
3、公告网址:http://zwgk.ahjd.gov.cn/、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十、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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