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一边狠抓水污染防治,一边依据《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有效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水质断面监测制度。按月对主要地表水断面进行水质采样、送样、监测化验,通过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状况。2018—2019年,旌德县2个考核断面水质类别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水质断面达标率100%,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沙水库)水源达标率100%。
二是加快提升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能力。 根据要求建立2个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1个是在徽水河出境断面建“宣城旌德泾县交界站”;1个是在玉水河出境断面建“宣城南元桥站”。水站总投资预算300万元,建筑总面积约100平方米。截止目前,水站均已开工建设,计划今年10月交付使用。水站建成后,通过实时监控,掌控水质状况,提供水环境预警。
三是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获得生态补偿。通过多部门、多领域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全县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其中2018-2019年全县4个市级考核补偿断面(入境断面:旌绩分界山断面、旌绩隐塘桥断面;出境断面:旌宁滑渡断面、旌泾交界断面)中的2个出境考核断面水质类别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水质断面达标率100%,已获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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