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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之“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

发布时间:2020-04-21 15:18 来源: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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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方案 

省数据资源局  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按照省委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全覆盖、多功能、一码通”要求,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加强健康管理和创新社会服务,推进“安康码”更大范围推广应用,以信息化提高群众办事获得感和便利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皖(万)事通办”向“皖(万)事如意”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丰富“安康码”功能和应用,逐步与“皖事通办”平台应用全贯通,推进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推动“安康码”应用覆盖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更多领域,实现从“一码通行、一码通办”到“一码共享、赋码生活”,为新生活、新奋斗增添新助力。

二、实施内容

(一)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

1.“安康码”应用开放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安康码”应用开放系统,提供领码、亮码、扫码等基础功能;汇集人员流动、健康档案等数据,进一步提升“安康码”数据服务能力,实现数据精准校核,实时交互;拓展支付渠道,对接支付宝、微信、银联、商业银行等支付接口,提供聚合支付服务,推进与“皖事通”支付功能融合,作为公共支付、生活缴费、待遇发放、个人信贷等重要渠道;提供服务开放能力,将“安康码”有关服务页面和接口统一集成,向第三方渠道提供服务能力。按要求推进与国家健康码、国内其他省市健康码对接,推动“安康码”在更大范围内应用。

2.“安康码”应用场景管理系统。建设省市两级应用场景管理系统,支持对出行管理、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就医买药等多场景配置管理。针对每个应用场景,支持对单个核验点或应用场所的精细化配置管理、设备集成和能力输出,支持对场所类型、管理人员等分级审核、权限配置和流程管理,提供一键生成场所张贴二维码,供前端用户扫码。提供规则模型管理功能,支持对不同场景下“安康码”使用规则的分类研判和动态调整。

3. “安康码”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全省统一“安康码”大数据分析系统,全过程记录留存“安康码”应用各类数据,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多维度多角度分析展示功能,可进行场景、区划、时间、人员特征、人员轨迹等多维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功能,针对汇聚和关联的海量数据,提供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等安全保障功能。

(二)加快推广使用“安康码”。依托“皖事通办”平台,进一步加大“安康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为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提供依据。结合各地区实际,以2019年底4G移动电话用户为基数,“安康码”申领数达到基数的80%以上。

(三)推进“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以卫生健康、社保、医保三大应用领域为突破口,推进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增加通过“安康码”申领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功能,并引导群众使用;打通相关数据系统,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各部门提升相关服务能力。各市至少选取1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安康码”互联互通试点。

(四)推进“安康码”在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将“安康码”系统与“皖事通办”平台打通,推动与电子云签、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的有机结合,实现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亮码出入、预约取号、扫码办事。

(五)鼓励各地探索“安康码”更多便民应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安康码”重要线下应用载体,不断拓宽“安康码”在医疗、教育、交通出行、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更多领域的便民应用。

三、资金来源

(一)“安康码”省级建设项目(包括“安康码”省级系统建设和对接、省级试点医院改造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改造)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建设,所需费用由省财政安排。

(二)“安康码”市级建设项目(包括“安康码”市级系统建设、市县两级试点医院硬件设备采购和改造对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财政部门安排。

(三)“安康码”推广使用费用由各级自行承担。

四、职责分工

(一)省级行政部门职责。省数据资源局负责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省级有关系统,指导各市建设市级“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分解各市“安康码”推广使用目标任务;推进“安康码”在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省数据资源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负责推进“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工作。省数据资源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在省级试点医院推广“安康码”互联互通。

(二)市级行政部门职责。各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市级有关系统;分解各县(市、区)“安康码”推广使用目标任务。各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推进“安康码”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各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负责推进本市“安康码”管理系统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工作。各市数据资源局、卫生健康委负责在市级试点医院推广“安康码”互联互通。

(三)县级行政部门职责。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安康码”的推广使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局负责推进“安康码”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负责“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卫生健康委负责在县级试点医院推广“安康码”互联互通。

五、实施步骤

(一)“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

1. 项目启动(3月—4月)。省数据资源局和各市数据资源局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2. 招标采购(4月—6月)。省数据资源局和各市数据资源局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3. 项目建设(4月—8月)。完成系统建设、部署,开展系统应用培训、上线运行测试等工作。

4. 投入运行(9月)。省数据资源局和各市数据资源局完成本级系统评估验收工作,确保所建系统符合预期目标,并投入运行。

5. 考核验收(10月—11月)。开展“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考核验收。

(二)“安康码”推广使用

1. 启动阶段(3月—4月)。各市、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制定“安康码”推广使用方案。

2. 推进阶段(4月—10月)。各市、县(市、区)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康码”推广年度目标任务。

3. 验收阶段(11月)。开展“安康码”推广使用情况考核验收。

(三)“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

1. 启动阶段(3月—4月)。明确试点医院,制定“安康码”互联互通和试点推广方案。

2. 实施阶段(5月—9月)。根据“安康码”互联互通和试点推广方案进行相关系统改造。

3. 考核验收(10月—11月)。开展“安康码”互联互通和试点推广考核验收、经验总结。

(四)“安康码”在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

1. 启动阶段(3月—4月)。各级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局制定“安康码”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实施方案。

2. 部署应用(4月—8月)。完成“安康码”应用所需相关设备的采购、部署和使用。

3. 收尾阶段(9月—11月)。完成评估验收和成效总结。

(五)鼓励各地探索“安康码”更多便民应用

1. 启动阶段(3月—4月)。初步明确应用领域,制定“安康码”更多便民应用实施方案。

2. 开展应用(4月—9月)。推动“安康码”在相关领域使用。

3. 收尾阶段(10月—11月)。完成评估验收和成效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康码”平台建设及推广使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解决“安康码”在建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安康码”在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应用优势,不断扩大“安康码”应用覆盖面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考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完善“安康码”保障措施和考评办法,严格实施监督考评。省数据资源局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力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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