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旌德县关于实施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20-02-18 22:11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
【字体大小: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市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和我县当前形势,现就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调整优化交通卡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外省外市进入人员管控,落实好白地镇、高铁站等检测点管控责任。取消县域范围内县道、乡级主干道检测卡点,继续保留农村地区其他检测点、城区各小区出口检测点。

二、逐步恢复公共交通运营。恢复城乡公交1号线和省市际包车运营,方便企业通勤。其他线路根据疫情形势逐步恢复运营。

三、畅通物流运输体系。调整执行入旌物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检测点告知货运车辆驾乘人员封闭运输管理的严格要求,在驾乘人员签订承诺书并明确物资采购方负责人管控包保责任后予以放行,并登记车牌号、身份信息等。

四、逐步恢复服务业经营。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对易引起人员密切接触或聚集风险的洗浴足浴、美容店、电影院、网吧、KTV、游戏机室、健身房、景区景点、社会培训机构、夜市、图书馆、文化馆、餐饮行业(除外卖配送)等暂停营业。其他服务性行业自即日起在落实防控措施,尤其是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的基础上,有序放开经营。具体流程请关注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微信公众号。自发民俗节庆活动继续严控。

五、规范做好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继续实行流动性管控措施,人员车辆有序进出,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接触史,车辆做好卫生消毒等。

六、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需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房屋出租信息,隐瞒信息、不如实申报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项目、工程业主单位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县疫情防控有关通告、通知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管控要求,若上级有新的规定,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指导。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经营单位,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全县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两手抓、两不误”。

 

 

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