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县直单位系统工会初审,县职工帮服中心审核,拟对74名困难职工“送温暖”。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救助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总工会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三、公示电话:8610517
四:邮箱:jdxzgh@163.com
五、联 系 人:吕锡鹏 手机:18196707107
旌德县总工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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