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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5:54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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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文件要求,我县对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得分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入(项目立项8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资金落实共10分,其中资金筹措情况2分,资金到位率4分,到位及时率4分)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共4分,自评得分4分。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满足当地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自评得分4分。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已量化,2018年确定站外托养人员标准为:庙首1000/月,旌阳1200/月。,目前我县无站外托养人员,已将2名站外托养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管理。

三是资金筹措情况共2分,自评得分2分。每年年初县财政统筹中央、省级安排的救助经费,不足部分统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四是资金到位情况共4分,自评得分4分。今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库有156.42万元,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5万元,截止到201911月份,流浪乞讨救助支出1.87万元,预计全年投入资金5万元。

五是到位及时率共4分,自评得分4分。及时足额发放资金,资金到位率百分百。

(二)过程(项目管理共22分,其中实施办法制定1分,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5分,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5分,完善身份查询机制4分,强化源头治理2分,做好落户安置工作2分,强化部门监管3分;财务管理10分,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

一是实施办法制定1分,自评得分1分。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印发了《旌德县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旌民事〔2019145号)。

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5分,自评得分5分。建立了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5分,自评得分5分。今年印发的《旌德县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旌民事〔2019145号),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救助协同机制,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该文件抄送给县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委等县直单位。目前,我县救助协同机制运转正常,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及时救助。

四是完善身份查询机制4分,自评得分4分。我县今年无无法查明身份人员,在流浪乞讨人员发现的第一时间就与当地派出所对接,均已查明身份,并送回原籍。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2分,自评得分2分。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协同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采取社会治理手段。

六是做好落户安置工作2分,自评得分2分。我县今年无滞留3个月以下人员,20182名滞留人员均已落户安置。

七是强化部门监管3分,自评得分3分。今年我局多次对两个临时托养机构旌阳托老院和庙首敬老院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安、消防、餐饮、护理服务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

八是财务制度健全性3分,自评得分3分。建立了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专款专用。

九是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自评得分4分。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符合相关要求,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具体救助的支出项目单独记账,实行专账管理,不存在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等情况。

十是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自评得分4分。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三)产出(项目产出共25分,其中完成及时性2分,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3分,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治4分,优化救助服务供给8分,返乡救助和跨省接送4分,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4分)

一是完成及时性2分,自评得分2分。项目完成时效符合上级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对救助人员提供公共交通费用等。

二是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3分,自评得分3分。我县下发了《关于做好炎热气候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并督促各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三是救治患病流浪乞讨人员4分,自评得分4分。我县针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开设了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先救治,再由县医院跟县民政局统一结算治疗费用。全年共救治患病流浪乞讨人员2人,支付医疗及护理费用6000多元。

四是优化救助服务供给8分,自评得分8分。我县目前无托养人员,建立了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是返乡救助和跨省接送4分,自评得分4分。建立了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今年共救助2人,均已护送回原籍,对受助人员均建立台账,建档立卡率100%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4分,自评得分4分。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

(四)效果(项目效益25分,其中社会效益5分,救助管理风险防控5分,可持续影响6分,社会满意度9分)

    一是社会效益5分,自评得分5分。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开展后,促进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二是救助管理风险防控5分,自评得分5分。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风险防控“六必须、六不得”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救助管理风险防控“六必须、六不得”工作要求,并张贴上墙,严格按照 “六必须、六不得”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可持续影响6分,自评得分6分。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了发现、报告、反应机制,乡镇村均建立了救助管理信息员制度。

四是社会满意度9分,自评得分9分。全年共救助147人次,社会满意度100%

二、主要工作亮点以及取得实效

(一)主动救助成效明显。我县印发了《旌德县2019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旌民事〔2019145号)文件,文件中健全了救助管理协同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联动排查机制,有效扩大救助对象搜寻范围,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和救助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6.19”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宣传日活动,以“寒冬送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活动为主体,以日常巡查、应急救助为辅助的主动救助机制,加大主动救助频率,做到主动救助常态化,做好救助返乡和临时安置工作。

(二)寻亲服务扎实开展。我县成立了专门的寻亲队伍,对新增受助人员经快速查询机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全部按规定程序及时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针对滞留10天以上无法查明身份信息人员3人均采集了DNA、并由公安部门开展了人脸比对工作,目前3名滞留人员已有1位寻亲成功,护送回原籍,另2名已办理好户口登记手续,已全部落实救助政策纳入特困供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浪乞讨救助站正在建设中,还未投入使用,导致救助设施不齐全。

(二)缺乏巡逻救助专用车辆,街面巡查范围受限制,未能覆盖全县各角落。

(三)对于跑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难,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不给予救助,跑站人员就强讨恶要,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原因分析及工作建议

(一)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一直是我县的短板,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流浪乞讨救助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建设,完善好救助站相关设施,力争2020年投入使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与协调,明确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特别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上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旌德县民政局事务股

2019年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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