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要求,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哲高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15时30分在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9-13号、2019-15号、2019-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出让,现将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得人 |
成交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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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9-13 |
旌德县篁嘉经济开发区 |
2285.16 |
物流仓储用地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
0.4-1.0 |
≥30% |
20%-30% |
50年 |
安徽旌德省级粮食储备库 |
74.43 |
2019-15 |
旌德县篁嘉经济开发区 |
198.86 |
物流仓储用地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
0.4-1.0 |
≥30% |
20%-30% |
50年 |
安徽旌德省级粮食储备库 |
6.48 |
2019-16 |
旌德县篁嘉经济开发区 |
217.80 |
物流仓储用地兼容行政办公用地 |
0.4-1.0 |
≥30% |
0%-30% |
50年 |
安徽旌德省级粮食储备库 |
7.09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书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并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受理热线:0563-8610391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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