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312-00058 | 组配分类: |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
名称: | 关于《旌德县2023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根据《关于上报<旌德县2023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的报告》(旌审〔2023〕31号)文件要求, 我局对审计组反馈的主要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针对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同名(音译)发放错误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 号)和《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宣应急〔2022〕49 号)等资金管理文件。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资金发放信息核对。三是督促有关镇追回发放错误资金,重新打卡发放。
(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导致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传达文件会议精神,督促各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流程,确保各镇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位;三是及时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要求相关镇、村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三)备灾点物资管理不规范。
一是深入学习相关文件政策。二是完善物资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局领导带队开展镇村级备灾点专项督查,及时发布问题通报。四是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确保备灾点物资管理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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