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 > 救灾 > 灾后救助
索引号: 113417300032610629/202310-00100 组配分类: 灾后救助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及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旌德县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10 14:46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1、灾害应急救助: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2、过渡期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3、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4、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5、冬春生活困难补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
6、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