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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311-00090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机构职能】旌德县城管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3 发布日期: 2023-11-23

【机构职能】旌德县城管执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11-23 15:58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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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 1 拟订综合性文件、报告。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8601875
2 拟定全局督查办法、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 负责执法装备的统一配备管理。 办公室 8601875
4 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市容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二)负责贯彻执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负责编制城管执法局年度财务预算。 财务室  8023586
(三)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等工作。 6 负责本县各种社会管理问题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和报送,掌握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总体情况,对本县社会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督。 指挥中心 8027135
7 负责本县各类社会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并对社会管理状况以及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与服务。 指挥中心 8027135
8 负责研究建立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新型社会管理监督与指挥体系,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基础数据库和社会管理监督指挥信息体系的建立、维护、开发及管理工作。 指挥中心 8027135
9 负责管理、监督本市社会管理监督员(网格员、信息员)队伍,承担社会管理相关人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指挥中心 8027135
(四)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承担城市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承担市城管职责范围内的住建领域和规划处罚权工作。 10 承担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的日常巡查、违规违法事件的处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11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管执法保障。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12 制定和实施相关城市管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13 负责对中队进行业务管理与指导。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14 地方性法规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15 县政府规章规定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水务、环境保护、工商、建设、房屋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市容规划大队、规划监察大队、环卫所、市政园林所 8610316
8021772
8026409
8024356
16 集中承担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城市建筑物或设施上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审批。 行政审批股 8601935
17 负责指导城市雕塑、亮化、美化等工作。指导、协调城市渣土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股、市政园林所 8601935
8024356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承担市本级城市渣土管理工作。 18 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环卫所 8026409
19 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环卫所 8026409
20 负责城区所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生活区、穿城河道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中转工作的监管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门面、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 环卫所 8026409
21 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置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 环卫所 8026409
22 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检查监督。 环卫所 8026409
23 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环卫所 8026409
24 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卫生保障。 环卫所 8026409
25 负责城区直管公厕的管理和城区道路降尘洒水工作。 环卫所 8026409
26 负责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封场的管理。 环卫所 8026409
(六)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住建、规划、环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27 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组织案件查审。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28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29 县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市容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 8610316
8021772
(七)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综合执法。 30 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 办公室 8601875
31 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办公室 8601875
32 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督查。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3 对局各科室与所属各部门及其全体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内务管理、职责履行、信访投诉调查以及领导交办的需要督查的其它方面内容进行督查。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4 对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5 拟订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考评办法、标准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6 承担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37 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普法工作。 执法监督股(法制股) 8601124
(八)负责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 38 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市容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环卫所、市政园林所 8610316
8021772
8026409
8024356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9 其他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办公室 86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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