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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311-00039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2023年安徽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文号: 皖教督函〔2023〕5号
生成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1-27

2023年安徽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0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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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创新督导方式方法,用活用好督导工具,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以高质量教育督导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一、持续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全面对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系统梳理改革实施进展,查摆分析短板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巩固提升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加强督学管理考核,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等条件保障。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协同高效工作机制。统筹实施2023年度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拟定2024年度实施细则,加大教育督导奖补力度,强化教育督导激励效应。

二、继续把“双减”作为督导“一号工程”

把“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聚焦“双减”政策落地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围绕教育督政考核、协调联动、挂牌督导、督办问责,研制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专门化重点督导,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把“双减”工作纳入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加大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和问责力度,对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好专兼职督学作用,加强责任督学责任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持续传递压力,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

三、优化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和考核

对照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要求,统筹谋划、系统安排,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自评和迎评工作。围绕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简化、量化、突出重点的原则,注重优化调整2023年度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市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统筹抓好评价和考核工作。启动开展新一轮教育强县评选,完善考核评选的程序及方法。

四、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组织召开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指导各地依据工作规划及要求,按照坚持标准、积极争创、有序推进的原则,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做好评估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已通过省级评估的凤阳县、铜官区抓好整改提升,实地督导评估2022年申报省级评估的阜阳市颍东区等6个县(市、区),结合整改达标情况接续做好申报国家认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动员、指导培育2023年的创建梯队,有计划组织开展省级督导评估。统筹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等督导评估,协同做好相关评估工作,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五、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对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2027年70%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结合国家新颁布的督导评估操作指南,制定印发三年(2023-2025年)行动实施工作方案,聚焦关键指标和核心要素,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示范引领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调度机制、重点帮助机制、督导激励机制,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提升创建效能和质量。组织召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现场会,强化业务培训,发挥现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指导首批申报国家督导评估的天长市、繁昌区、徽州区的巩固提升及迎评工作。组织第二批合肥市庐阳区等8个县(市、区)的省级督导评估和整改提升,并根据整改达标情况做好申报国家认定工作。通过动员培育、专家指导、重点调度等方式,抓好2023年列入规划的11个县(市、区)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和省级评估。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监测复查长效机制,确保巩固基本均衡成果。

六、积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

研究出台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配合国家试点工作,鼓励支持有关市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试点,强化指导支持力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市县试点工作经验,选树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七、统筹开展各类专项督导和重点督导

开展学校安全督导,组织对重大校园安全事件进行重点督导,通过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有力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围绕督师德师风、督准入、督配备、督保障、督培养培训,,始终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评价标准,突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专项督导,督促市县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经费保障督导,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作为督政“重中之重”,持续督导调度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督促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的若干意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督导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大中小学教材教辅和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高等教育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有关督导评估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参加职业院校督导评估,组织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继续组织开展本科层次等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工作。

八、持续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整改

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做好义务教育相关数据采集分析研究。与北京师范大学沟通协调,创造条件推进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安徽区域分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抓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根据教育部部署,适时组织启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会同有关方面,依托市县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九、着力加强督学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严格督学管理,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督学作用。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挂牌督导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全覆盖“探头”作用。指导市县组织责任督学到校督导,在做好常规督导的基础上,突出“双减”、校园安全等重点专项督导。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督学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督学队伍。

十、积极提升督导工作效能

坚持统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优化督导方式,坚持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统筹调控督导频次,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智慧督导,积极参与国家智慧教育督导平台建设、试点和应用工作,完善省级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系统对接整合,用好信息化手段,提高督导工作效率。落实依法督导,贯彻《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依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督导一线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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