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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21J/202307-00163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农房抗震改造及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农房抗震改造及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10:33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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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现将《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和资金拨付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和《宣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64号)要求,以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全面开展对农村危险房屋的重建修缮工作,于2023年10月底完成全市44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底前完成资金拨付,避免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二、精准认定保障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住建部门负责根据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进行住房安全排查、监测工作,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到户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不低于0.6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杜绝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把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要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五、开展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

各地要认真落实工匠培训责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尤其是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培训。根据培训重点,认真编印培训教材、口袋书、质量安全常识图册等,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社会机构承担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工匠应颁发培训合格证,及时将工匠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合格乡村建设工匠名单。各地要深入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8月底前将典型案例和“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名单报送至市住建局汇总。

六、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七、落实调度统计制度

各地要督促完善改造农户“花名册”,实施台账管理,强化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每月23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每双月的5日前上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排查台账表(动态新增)。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动态保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不留死角,全面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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