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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307-00137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名称: 旌德县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84万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旌德县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184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07 10:41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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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分配下达旌德县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情况

2022年共下达旌德县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184万元,具体为:皖财资环〔2022〕997号35万元、皖财资环〔2022〕1331号7万元、皖财资环〔2022〕1476号142万元。

(二)县内资金安排、下达预算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灾情实际,将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2〕997号35万元分为两个部分,其中20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救助,分配到10个镇,15万元用于打井补助分配到7个镇;皖财资环〔2022〕1331号7万元全部分配到2个镇;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皖财资环〔2022〕1476号142万元全部分配到10个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9月16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97号)分配我35万元。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集中组织人员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的支出,以旌应急〔2022〕72号分配到10个镇。

202212月13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31号)分配我县7万元。用于集中解决当前和冬春期间受灾地区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组织人员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方面的支出,以旌应急〔2023〕6号分配到2个镇。

202212月31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476号)分配我142万元。用于支持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以旌应急〔2023〕2号分配到10个镇。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2年全县受灾情况、各镇应对灾害情况和前期冬春需救助评估情况,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三个月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局领导批准后拨付。

使用规范性:拨付的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各镇均按照文件要求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集中组织人员打井取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的支出;拨付的冬春救助资金均按照要求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救助。

执行准确性:打卡发放和打井补助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事前设置绩效目标,事中围绕目标监控项目运行,事后开展绩效自评。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一卡通”打卡和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等原则,完成了打井补助、打卡救助和冬春救助等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其中15万元安全饮水打井23眼,20万元打卡发放649户,997人。共救助干旱受灾困难群众1988人,年度指标值1000人,完成率199%。

皖财资环〔2022〕1331号,项目支持单位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2个镇),完成率100%

皖财资环〔2022〕1476号,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9304人,年度指标值0.9万人,完成率103%。

(2)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各镇提供的打井、打卡救助和冬春救助等资料符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其中20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救助2022年11月15日全部发放到位;15万元2022年11月22日完成拨付,均符合要求。

皖财资环〔2022〕1331号,2023年3月10日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皖财资环〔2022〕1476号,于20231月17日前全部打卡发放,符合要求。

(4)成本指标

全年完成实际成本184万元,各项经费使用均未超出预算。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35万元,通过打井补助和打卡救助,使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不断提升应急救灾能力,减少了灾害损失。

皖财资环〔2022〕1331号7万元,通过打井,有效支援基层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减少了灾害损失。

皖财资环〔2022〕1476号142万元,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受灾群众获得救助。

(2)社会效益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35万元,通过打井补助和打卡救助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了灾区社会秩序。

皖财资环〔2022〕1331号7万元,提升基层抗灾应急能力,减少干旱灾害损失,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皖财资环〔2022〕1476号142万元,通过救助,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35万元,通过开展打井补助和打卡救助,使受灾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皖财资环〔2022〕1331号7万元,通过开展干旱应急工程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维护,减少干旱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推进可持续发展。

皖财资环〔2022〕1476号142万元,通过救助,使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皖财资环〔2022〕997号,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皖财资环〔2022〕1331号,提升抵御干旱灾害能力,保障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断提升抵御干旱灾害能力;

皖财资环〔2022〕1476号,通过救助,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了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满意度≥99%,没有出现投诉现象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及时、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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