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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301-00003 组配分类: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2年一、二、三、四季度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9 发布日期: 2023-01-09

2022年一、二、三、四季度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09 16:10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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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二、三、四季度无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事项,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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