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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211-00003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2年紧急情况下大气污染强制性管控措施的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3 发布日期: 2022-11-03

关于2022年紧急情况下大气污染强制性管控措施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03 10:22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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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接到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后,督促企业及时响应减排措施。我县2022年秋季以来暂未接到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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