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205-0017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旌德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旌德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8 15:55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0
【字体大小: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1年度我县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7处,在全县各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县共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住户51户117人次,没有发生一起人为因素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根据2022年汛前调查分析,我县现存85个地灾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44处、滑坡37处、泥石流4处,全部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点威胁对象140户468人,威胁财产约3540万元。

二、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一)降雨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我县2022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暴雨日数偏多,降水阶段性变化特征明显,入梅较常年偏早,梅雨期偏长,梅雨量偏多,强度偏强,影响我县的台风2—3个,主要出现在7月下旬—9月。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和不合理工程切坡仍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三、2022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汛期(5月-9月)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8月),特别是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全年应加强防范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冰雪冻融天气以及外界其他作用力的情况下也易引发地质灾害。因此,冰雪冻融期间等非汛期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5处,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分别为旌阳镇凫山村八亩组滑坡、版书镇版书村唐川组滑坡、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滑坡、三溪镇霍家桥村小河里滑坡、白地镇白地村茶树庄滑坡、云乐镇张村大岭脚滑坡和孙村镇玉溪村水金洼泥石流。

(三)切坡建房户。根据各镇排查上报具有危险性的切坡建房户为388户1471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野外验收,并提交成果报告,查明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二)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在汛前完成版书镇版书村唐川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并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年底前完成云乐镇许村村茶二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并进行验收。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根据《宣城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继续开展搬迁避让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进度,以户为单元,严格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搬迁避让,成熟一户搬迁一户,健全完善搬迁居民一户一档资料,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群众,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四)强化监测预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农水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完善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加大群测群防员培训力度,实现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

(五)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落实汛前调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组、居民区、学校、风景名胜区、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作为巡查排查的重点,全面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各镇要加强对农民建房选址进行引导,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切坡建房情况开展日常巡查,有效遏制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每年对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地质灾害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履职尽责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镇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认真编制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层层压实镇、村、组等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气象局、文旅局、教体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严格值班值守。主汛期,坚持县、镇、村三级值班制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承担监测任务,统一报警信号为手摇报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各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体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在防汛期间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三)坚持依法防灾,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建设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强化责任追究。地质灾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到位,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