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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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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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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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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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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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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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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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普通化妆品是否取得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批件”(查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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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注册证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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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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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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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c.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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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e.全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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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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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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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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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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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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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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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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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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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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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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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抽查化妆品是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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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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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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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运输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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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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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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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宣传店内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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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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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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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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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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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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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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