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204-00046 | 组配分类: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公益性岗位有哪些补贴政策?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4-01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一)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二)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对于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月给予一定岗位补贴。
(四)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不足5年可申请至退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