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983A/202205-00156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版书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5-06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
一、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
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
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
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二)办理地点: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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