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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401-00051 组配分类: 租金收取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保障性住房领域租金收取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3 发布日期: 2024-01-03

保障性住房领域租金收取规定

发布时间:2024-01-03 10:00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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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市场定价、分类补贴、先租后补、租补分离”的运营机制。租金标准由县房管中心会同县物价、财政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经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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