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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110-00080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发布时间:2021-10-09 16:32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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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投诉时间 投诉内容 答复内容 处理单位
1 旌德县大柳发购物广场
2021-09-07
陈先生投诉旌德县城东路紫云府小区对面的大柳发超市,在该店购买的月饼里发现虫子,9.7去找商家说了此事,商家一开始承认此事,之后又不承认了,现要求商家承认这件事,并赔偿。 2021年9月7日,双方自行和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调解终止。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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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港德生活超市
2021-9-8 张先生在旌德县港德生活超市购买的冷冻混沌没有过期但是已经变质,现要求商家赔偿3-10倍的金额。 达成调解意见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宣城网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9-10 投诉人9月4号在拼多多平台,“怀小姐母婴店”购买了驱蚊药膏, 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都是英文字母,没有中文标签标识和生产地址、商家,属于售卖三无产品,希望当地工商局处理。 投诉人撤诉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超市 2021-9-14 王先生举报旌德县桥亭路东(农商银行对面)合家福超市,在该店购买的杏鲍菇为过期腐烂产品,该店售卖的产品多次腐烂,望相关部门处理。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1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内容:举报人在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旌德店,购买了当事人销售的过期腐烂杏孢菇。执法人员对该举报线索进行取证调查,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进入下一步调查。建议不予立案调查。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旌德县安康平价药房有限公司平民二店
2021-9-16 许先生在旌德县安康平价药房有限公司平民二店购买的同一种药品,8月15日购买的价格比9月14日购买时贵了12元,询问店长,店长说辞前后不一,现要求给出合理解释,如若解释不通要求退差价。 经本局调解人员多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旌德县韩溢阁韩式料理店 2021-9-23 郑先生在旌德县韩溢阁韩式料理店的一碗汤中喝出异物,当时商家免单了这碗汤。现投诉人要求商家对此异物做出合理解释。 经本局调解人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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