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721J/202104-00161 | 组配分类: | 灾后救助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我省扎实推进2020-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截至1月31日,全省各级冬春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累计救助群众244万人。我省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间为全国第二,在应急管理部的2次通报中均受到表扬。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部署落地有根
省应急厅高度重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安排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中央和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组织各级应急部门参加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冬春救助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省应急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会同省安委会办公室2次下发通知,对摸底调查、资金落实、分类救助等工作进行安排。各地应急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日报制度,确保救助资金能够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二、注重调查评估,确保救助需求摸排有数
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从9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多部门联合现场核查、自下而上会商、卫星遥感照片对比等工作,对梅雨期全省灾情进行评定,形成《安徽省2020年洪涝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报告》,会商研究确定受灾重点区域和需救助重点人群,研判冬春期间灾害形势。各地应急部门派出工作组,会同基层干部深入一线核查受灾情况,详细调查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困难和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为提升摸底统计质量,省应急厅在摸底工作启动前组织冬春救助专题培训,各地应急部门也对县乡两级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注重规范程序,确保运转流程开展有序
资金到位后,县级应急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提请政府审议,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乡镇及时研究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到村(居)委会。镇、村两级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健全台账,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积极统筹各类救灾资金用于冬春救助,据统计,各市县配套资金共计361万元。各地应急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救灾资金拨付发放运行机制,实行现金救助为主,通过“一卡(折)通”实行社会化发放。采购救灾物资的,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规定执行,保证物资质量安全。
四、注重综合施策,确保救助内容安排有方
各地应急部门着力实行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加大对重灾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精准救助。统筹各类资源搭建综合救助平台,拓宽救助渠道。结合冬春救助工作,定期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进行逐户走访,动态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聚焦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雪中送炭”,为他们及时送去米面油、御寒衣物、取暖保暖设备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等慰问物品。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将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畴。
五、注重督查考核,确保救助成效落地有力
各级应急部门积极配合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适时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1月19日至31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牵头组成6个检查组,对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实地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规范及时拨付冬春救助资金。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认真梳理走访调研情况,迅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且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应急部门会同纪检、效能等部门先后派出199个冬春救助工作督查组,对所辖地区进行绩效评估和督促指导,并将落实情况作为2020年度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全省各级应急部门将继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跟踪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情况,会同民政、扶贫部门做好后续工作,提升救助实效,让受灾群众能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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