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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110-00095 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0-25

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25 10:17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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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同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与职工解除用工备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停保手续后,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即可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人员通过什么途径申领失业金?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3、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失业保险金申领。
    4、皖事通app——失业——办事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对网上办理有困难的,可到窗口申领。

   (四)失业人员享受失业金的期限和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依据其失业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详见下表:


累计缴费与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对照表

标准: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1242元/月。失业期第一个月享受1000元的求职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每月代缴职工医疗保险。

   (五)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每月何时发放?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自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每月19号左右直接转入失业人员社保卡。

   (六)哪种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等相关待遇:
.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无正当理由,据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有那些政策?
    大龄失业人员续发失业金、一次性生育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

   (八)大龄失业人续发失业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自2019年12月开始,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期间遇有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自次月起停止续发。

   (九)申领一次性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住院分娩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一次性支付5个月的失业金。

   (十)申领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按照同期对在职职工的丧葬补助费规定标准发放。抚恤金是指一次性发给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八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十一)哪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0年1月1日以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至今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至今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十二)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月100元。

   (十三)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久的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只可申领1次,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6个月。

   (十四)哪些情形终止享受失业补助金
    在发放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五)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补助金?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3、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对于网上办理困难的,可到窗口办理。

   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十六)申领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3.所发证书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查询到的。

  (十七)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有时间限制吗?
    有,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十八)职工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分网上或现场两种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凭安徽省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证书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
    现场申领:凭行业或省外核发的证书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业务经办窗口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十九)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职工个人取得省人社厅,或省市人社局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为:初级1500元,中级2250元,高级3000元。 
     
   三、失业保险其他惠企政策
 (二十)企业申领招用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个月以内被原用人单位(同一股东、合伙人或法人经营的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视为同一用人单位)重新录用,或是身份由原单位职工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仅变换劳务派遣机构但未变更实际用工单位的,不得申领就业补贴。 

 (二十一)企业申领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与其他领金人员合伙创业的,新创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并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申领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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