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189183K/202106-00091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之智慧学校建设运行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6-13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一、主体责任
项目有关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中心学校、教学点。
二、管养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教师、学生移动终端等。为切实保证移动终端真正为师生所用,中心学校及教学点应落实专人负责设备保管,责任到人。
三、运行维护
在质保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维护等工作;质保到期后,由县(区)及学校负责设备运维工作。
四、资金来源
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运行维护资金由各地统筹资金解决。
五、监管措施
做好日常台账管理工作,设备责任到人,签字领用。已建智慧学校纳入应用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管,对设备的应用、报修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调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