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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21J/202401-00163 组配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7 发布日期: 2024-01-07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1-07 16:18 来源: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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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

2、申请人2存免冠照片2张;

3、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无,但要等待查询);

4、失业证明:

(1).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提供原所在部门出具的复原退役证明;

(6).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在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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